根据海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复函》(琼表彰组办函〔2020〕3号)精神,现决定开展海南自贸港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评奖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南自贸港研究优秀成果奖面向全国。我国公民或组织,在2018年4月13日(含)至2021年6月1日(含)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区)研究的专著、编著、论文、研究报告等;未发表但被地厅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用、推广或被副省部级(含)以上领导批示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建设的研究报告等社会科学成果;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有重大参考和启迪的其他成果。符合规定均可申报评奖。
二、成果申报时间从4月13日起至6月13日止。申报方法:大专院校的作者向所在院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省直单位的作者向所在单位调研部门或办公室申报;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的作者向本社会组织申报;其他作者向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申报。需要邮寄申报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请采用顺丰快递邮寄,并计算好时间,在申报期内邮寄到评奖办。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评奖设专著奖、编著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四类奖项,每类奖项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根据实际情况,可增设特等奖,对特别重大的成果进行嘉奖。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8万元/项、6.5万元/项、3.5万元/项、1.5万元/项。
敬请登录海南社会科学网(网址:http://www. hnskl.net)查询详情,《评奖申报表》请从该网下载使用。
省社科评奖办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65081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行政大楼610室社科规划办(评奖办)
转自2021年4月13日《光明日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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