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有网络视频广告屏蔽案件的裁判结果在消费者权益、经营者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三个方面均具有合理性。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认定广告屏蔽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也符合社会价值总福利的期待与要求。但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背景下,未来视频广告屏蔽案件的裁判规则,可以从理论依据和实践对策的角度进行创新:理论依据层面要厘清损害中立观与动态竞争观,重视竞争法中的"法益保护三重性",在难以确定特定损害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消费者权益要素;实践对策层面可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以及在程序制度上通过更新案由设置、设立竞争审判庭以及适当运用诉前禁令制度的方式予以配套和完善。
【关键词】视频广告屏蔽案件;反不正当竞争;常态化疫情防控;裁判规则
【作者】陈灿平 穆亨
【作者单位】
【中图分类号】D922.294
|